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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农民获赔双倍工资补偿
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
www.lzjflawyer.com
发表日期: 2011/9/1 11:30:29 阅读次数: 2875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 农民获赔双倍工资补偿济南劳动律师济南劳动仲裁律师李安南联系方式13506405345
近日,四川籍农民工何正文拿到了劳动仲裁裁决书,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他4万多元的工资和补偿金,包括因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据了解,这是中国目前4000万建筑工人中,首起无劳动合同而拿到补偿的官司。
何正文是四川省阆中市妙高镇农民,5年前来到北京当建筑工人。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他常常被克扣工资。2009年3月6日,何正文和弟弟一起到北京某工地做工,约定的工资是每天120元。所在工地的开发商是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总包是北京六建,劳务分包是北京鸿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建和鸿佳两公司各在工地设了项目部,鸿佳的项目经理叫姚天文。四川的包工头蒲坤阳从鸿佳公司承包了一部分木工活,何氏兄弟就跟着蒲坤阳做木工。
他们来的时候也和其他工人一样,都是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任何白纸黑字的书面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长期以来,建筑业农民工都很难得到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享受不到正式职工的待遇。他们只能跟着包工头,转战在各个工地上,工资、劳动条件、工伤保险等都得不到保障。
面对不平等的谈判地位,很多工人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一现实。但何正文以前吃尽了没签劳动合同的亏,多次提出要签合同,但都被拒绝了。在几次目睹工友因没签劳动合同而遭遇不公平待遇后,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09年9月,何正文到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当时他手头上唯一的书面证据,就是2009年9月5日结算时拿到的估工单。
2009年12月15日,在法庭上,鸿佳建筑公司辩称,没有证据证明何正文与其存在劳动关系,但认可鸿佳公司是北辰项目的分包单位,但实际上是姚天文的工程挂靠在公司,公司只收取姚天文的管理费,姚天文把承包木工的活交给蒲坤阳做,具体人员公司不清楚。
仲裁委则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四款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认定何正文与鸿佳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010年1月26日,仲裁委作出裁决,鸿佳建筑公司支付拖欠何正文2009年3月6日至9月13日的工资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等,一共4万余元。
“我不是为我一个人维权。《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两年了,但工地上就是没有人按照法律来办。如果谁都不去行动,不去改变这种现象,等将来我们的孩子出来打工的时候,还要被拖欠工资。”何正文说。他就是要用行动去改变现实,进而“推动整个社会法制环境的改善”。
现在,何正文成了工地上的维权专家,他在工作之余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其他工友了解和学习劳动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济南劳动律师济南劳动仲裁律师李安南联系方式1350640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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