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分 类 导 航
【劳动法规】
┝ 劳动法规
【诉讼常识】
┝ 诉讼常识
【工伤法规】
┝ 工伤法规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格式
 201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1年11月30日 鲁高法〔2011〕297号)
 济南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示催告除权判决之刍议
 济南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双倍工资案件适用范围,时效及计算方法
 14份不良资产处置的司法文件
 承兑汇票如何申请挂失止付以及挂失止付通知书的期限等相关问题~济南票据律师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 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 双倍工资过时效未支持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 双倍工资过时效未支持
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 www.lzjflawyer.com 发表日期: 2011/9/1 11:34:27 阅读次数: 3116


                                                      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 双倍工资过时效未支持
济南劳动律师济南劳动仲裁律师李安南律师13506405345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时要求给付双倍工资,然而却因超过时效未能得到法律支持。
  2001年7月,原告朱某进入镇江某服装公司工作,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5月,公司口头通知原告不要再来上班。朱某认为自己是企业老员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且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后,自己作了让步没有主张双倍工资。朱某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向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3040元。仲裁部门以超过时效为由未予受理,朱某遂向经济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由于之前法律并未规定此项权利,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劳动者有权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应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时效开始计算时间为2009年1月。
  本案中,朱某与公司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朱某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应及时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提起相应主张。朱某明确表示,《劳动合同法》生效时就了解相关规定,但未提起主张,这只能视作自动放弃权利。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律师提醒:这一案件给众多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个警示。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劳动者只知道“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但忽略了法律规定的时效,往往是在失去工作时才提出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主张的是“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1个月应支付二倍的工资”,从劳动关系成立满一年开始计算时效。广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懂得把牢“时效”起终点,合理有效地主张“双倍工资”。


上一篇:通过案例分析如何变更劳动合同
下一篇:未签劳动合同赔付双倍工资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手机站管理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山东劳资纠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23楼
电话:0531-67800985 传真:0531-67800983 手机:13506405345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关键词:济南劳动仲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