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分 类 导 航
【劳动法规】
┝ 劳动法规
【诉讼常识】
┝ 诉讼常识
【工伤法规】
┝ 工伤法规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格式
 201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1年11月30日 鲁高法〔2011〕297号)
 济南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示催告除权判决之刍议
 济南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双倍工资案件适用范围,时效及计算方法
 14份不良资产处置的司法文件
 承兑汇票如何申请挂失止付以及挂失止付通知书的期限等相关问题~济南票据律师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诉讼常识诉讼常识 → 用人单位如果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弊端,会造成哪些不利后果?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用人单位如果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弊端,会造成哪些不利后果?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 www.lzjflawyer.com 发表日期: 2012/2/4 14:59:40 阅读次数: 2041

用人单位如果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弊端,会造成哪些不利后果?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现在职场上最常见的问题之一。用人单位之所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怕被劳动合同“套牢”,不能随意解雇职工;二是逃避办理用工登记,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实际上,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无法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这里列举几种弊端:双方不能约定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无法保护自已的商业秘密。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保护。比如,对签订保密协议的职工,可以用脱密期的方法来限制职工的随意辞职。没有劳动合同,也就不可能有这些合法的限制了。
 
    (二)职工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上海市的有关法规规定,“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根本不存在用人单位批准不批准的程序和手续。相反,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要辞退劳动者,必须提前30天通知,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则必须支付这30 天的工资,并且还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年1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仍然要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用人单位仍然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接受处罚。
 
    (四)用人单位要接受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经劳动行政部门查实,就可能因此被处以每人500至1000元的罚款。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会埋下众多的隐患。所以,只有双方确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才能充分得到法律保护。

上一篇: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人员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下一篇:劳动者身体多处残疾时,如何评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等级?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手机站管理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山东劳资纠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23楼
电话:0531-67800985 传真:0531-67800983 手机:13506405345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关键词:济南劳动仲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