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分 类 导 航
【劳动法规】
┝ 劳动法规
【诉讼常识】
┝ 诉讼常识
【工伤法规】
┝ 工伤法规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格式
 201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1年11月30日 鲁高法〔2011〕297号)
 济南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示催告除权判决之刍议
 济南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双倍工资案件适用范围,时效及计算方法
 14份不良资产处置的司法文件
 李**与济南**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仲裁申请书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诉讼常识诉讼常识 →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
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 www.lzjflawyer.com 发表日期: 2012/3/8 15:50:54 阅读次数: 1429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

山东劳资纠纷律师网:http://www.lzjflawyer.com/

用人单位责任义务 1. 负责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2. 负责派遣员工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增减维护。 3. 负责派遣员工工资的发放(或委托用人单位代发)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缴。 4. 负责派遣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及待遇的申领。 5. 负责派遣员工生育、失业保险及

  公司责任义务

  1. 负责派遣员工《》的签订及管理。

  2. 负责派遣员工各项的参保、缴费及增减维护。

  3. 负责派遣员工的发放(或委托用人单位代发)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缴。

  4. 负责派遣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及待遇的申领。

  5. 负责派遣员工生育、失业保险及医疗待遇相关手续的办理。

  6. 负责派遣员工个人档案的建立及管理。

  7. 负责派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的办理。

  8.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人事档案关系的建立、转移。

  9. 负责劳务争议的处理。

  10.负责向用人单位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及相关新出台政策的提供告知。

  单位的法定责任

  1、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未执行,发生争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处以罚款;

  2、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

  3、 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滞纳金。

济南劳动仲裁律师:http://www.lzjflawyer.com/


上一篇:济南劳动合同律师: 劳务派遣方式中劳务用工法律风险
下一篇:济南劳动合同律师:什么事伤残等级鉴定或工伤评残?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手机站管理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山东劳资纠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23楼
电话:0531-67800985 传真:0531-67800983 手机:13506405345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关键词:济南劳动仲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