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劳动合同律师:2012年济南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3月5日,我省公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3月1日起,我省连续第十次调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各市月最低工资分别为1240元、1100元、950元。
省政府公布了全省17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240元、1100元、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11元、10元。从2012年3月1日起执行。这是1994年11月我省第一次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1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较2011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了140元、150元、150元。今年我省以2011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737元为基数,确定2012年全省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上涨15%,上线为22%,下线为6%。2011年,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三条线分别为15%、23%、6.5%。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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