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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在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标准是多少?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李安南答: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