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申 请 书
申请人:温宗库,男,198*年*月*日生,*族,现住济南市**区*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5 0640 5345。
被申请人: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科技工业园桑达工业大厦
负责人:张永平 电话: 135 0158 1124 、0755-8613 8486
申请仲裁事项:
1、确认被申请人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行为违法;
2、责令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68000元;
3、责令被申请人支付2014年3月份工资4000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02年9月11日至被申请人处担山东省办事处总经理职务,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历下区榜棚街1号华鲁大厦,申请人离职前月平均工资为7013元。
自工作以来,申请人一直勤勤恳恳,为公司的业务开拓付出了诸多努力,但2014年3月27日,被申请人毫无征兆的将申请人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予以辞退,之后经申请人多方交涉,被申请人始终未予明确答复。
被申请人的解除行为,完全是建立在没有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的基础之上,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违法行为。该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相关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综上,特诉至贵委,望贵委判如所请!
此致
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温宗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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