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职能优势,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和创新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大协作机制的意见》精神,天桥区司法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11月5日下午,在天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举行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仪式。
工作站的成立架起了法律援助和劳动仲裁的便民桥梁,实现了二者咨询、代理、调解、仲裁“四位一体”无缝对接,形成了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工作站的主要职责包括:受理并初审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符合条件的报送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解答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者法律咨询;开展劳动维权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等方面内容济南劳动仲裁律师李安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