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天,陈家大儿子陈东红喝药后倒在地上。 目击者供图
事发当天,陈家二女儿陈向平喝药后倒在地上。目击者供图
1994年,陈东红将共同所有的房产证作借款抵押,但在交易途中被常德市检察院扣押,使他无力还贷。两年后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房屋,15年申诉无果。今年6月14日,他们即上网发帖,宣称将集体自杀。
●家族长子将房产证抵押贷款后因故无力还贷,导致全家6户18人流离失所多年申诉无果
●去年当事人同意湖南汉寿县政府善后措施,却因常德市检察院一份“扣押清单”再起波澜
●6人喝农药其中1人在抢救其他均已出院,常德市政府承诺两个月内答复相关纠纷调查
在决定集体服毒自杀前的一晚,79岁的陈美元买来10瓶甲胺磷,分发给家族中的18口人,其中,年纪最长的84岁,幼者6岁。这是他们第二次自杀,去年,这个家族中的3人在湖南省常德市政府门前服毒,所幸没人伤亡。这次,他们选择了在常德市检察院门前。
他们都是常德市汉寿县酉港镇居民。1994年,家族的长子陈东红背着4个弟妹将共同所有的房屋产权证作借款抵押,贷款购买点焊机,但在交易途中被常德市检察院扣押,致使他无力还贷。两年后,汉寿县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房屋。陈家6户18人从此流离失所,15年申诉无果。
这是一场事先张扬的自杀案。早在6月14日,他们即上网发帖,宣称将集体自杀,希望引起官方重视。但自杀事件还是发生,6人喝下农药。
截至记者发稿时,除中毒较重的陈美元尚在抢救,其他人均已出院。对于自杀事件背后的纠纷调查,常德市政府承诺两个月内给予答复。
一家六人喝下农药
死亡的方案本来制定了两套:一是从常德大桥上集体跳河;二是到常德市检察院门前集体服毒。前者考虑到父母及舅舅年迈,上桥不便,遂被取消。之所以选择后者,是因为他们认为,导致这个家族灾难的祸源正是检察院。
常德市检察院位于武陵区青年路,左右两侧不足百米即是路口,人流密集,目击者众。13天前的这日,这个路口如该市其他路段,交警正常巡逻,没有特意看守。
上午8点15分,陈家10人先是散发纸张,上书:“集体自杀真相。15年汉寿18人在外流浪,是常德市检察院抢了我们的物,汉寿县法院夺了我们的房。他们一个是虎豹一个是豺狼。”
随后,陈家人点火焚烧一堆法律书籍。陈家老三陈建勇说,15年来,他们自学法律,但屡诉屡败,此举为彰不平,意为“一生学法,却被法害”。
陈东红、陈向平、陈美元、童成凯、陈盛玲、陈向一等6人最先喝下农药,随即倒地不醒,路人呼救。童碧秀没有喝药,但也晕倒。其他人还没来得及拧开甲胺磷瓶盖,交警已经赶到,将药瓶打落。倒地的7人被抬上警车,送院救治。
当天中午,汉寿县政府及酉港镇政府、居委会百余名工作人员抵达常德市区。一批人把守病房,阻止陌生人接近服毒者;另一批人则看守服毒未遂者。
并非没有先兆,这甚至是一桩“高调”的自杀。6月14日,陈家人就上网发帖:“常德6户18人决定:将在梅克保书记家乡集体自杀”。网帖在各大论坛广泛转载,但很快被删。
18人系指:陈美元、童碧秀夫妇,童成凯,陈东红、陈盛玲、陈建勇、陈向平、陈向一五兄妹和他们的配偶、子女。童成凯是童碧秀的哥哥,患有眼疾,一直随陈家生活。
陈建勇说,希望借此引起当地官方重视,答复家人诉求。
家属和酉港镇居民说,6月17日,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到汉寿县,听取该县领导汇报。酉港镇政府、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多人出动,奔赴汉寿县城、常德市区,四处寻找陈家人。但6月28日,陈家18人还是在常德悄然汇合。
6月29日,他们再次谋面。“统一思想”,陈东红说,如果政府同意协商,就取消集体自杀行动。但第二天,官方没有给他们电话。当晚,陈家分发甲胺磷,商定10人赴死。
被贷款击中的家族
他们曾被视为一个传奇。
酉港镇很多老人还记得陈家往事。起于寒微,数年之间,富甲一方。猝然又盛极而衰。
陈美元,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人。1950年末转业至酉港镇供销社担任会计,与本地女子童碧秀结婚,生养5个子女。
陈东红少时即显经商天分,改革开放伊始,他带领弟妹在街上租下两间茅屋做服装生意,成为当地最早的一批万元户。为发展,他们向镇政府提出申请,为5人各批一间宅基地,并要求建在一起。1987年陈家5间房屋落成,每间3层(含地下室),商住两用。
1990年,在陈美元主持下,五兄妹分家析产,每人各分一间房屋。全家人都在《房屋划分书》签字,并到酉港镇司法所加盖公章。次年,酉港镇城建站给陈美元发了一张房产证【汉房字NO0011139号】。他记得很清楚:“证发在我本人手上,户主是我的名字。”
接到房产证后,陈美元没有找酉港镇城建站反映,5个子女已经分家析产。他说:“当时没考虑这些事,我只认为我是一家之主,房产证只是一个代表。”这为家族后来的变故埋下伏笔。
陈家五兄妹张罗的商场,成为酉港镇最大的卖场。“除了日用小百货、服装、五金等,还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等。”当地居民说,陈家五兄妹生意越做越大,很多外地人过来参观学习。
按照正常轨迹,陈氏家族应更发达。但陈东红的利欲之心,将全家拖入深渊。
从1989年开始,陈东红背着父母及弟妹,将房屋作为抵押品,先后3次向酉港信用社贷款,并将NO0011139号房产证交予酉港信用社收管。开始他还能按期偿还贷款,但一次意外让其无法翻身。
1994年,陈东红贷款从四川购回5台点焊机,价值16.5万元。不料,在运往常德市区交易的途中,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士抢走。他不能到期还贷。
1995年10月22日,酉港信用社向汉寿县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强制收回陈东红借款时作为抵押的房屋。第二天,汉寿县法院民事判决:对酉港信用社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1996年10月16日,汉寿县法院强制执行陈东红财产。3辆警车、十多名法院执行人员到场,酉港镇居民多年以后对此还印象深刻。
他们说,执行人员将强制迁出房屋公告贴满5间房屋,遭到陈美元和小女儿陈向一的反对,两人认为只应贴在陈东红的门面上,“随即一群法官对两人拳脚相加,两人被倒拖上警车,铐起就打”、“商场里十多万的东西也弄不见了”。
陈美元及陈向一被汉寿县法院以“阻碍执行公务,擅自撕毁人民法院公告”名义拘留。二人均称,当天在前往拘留所途中,遭到执行人员毒打和恐吓,让他们早日签字同意搬出房屋“不要不识时务。”
3天后,陈美元签字。陈家6户18人搬家,开始流离失所。后来,陈东红夫妇离婚,儿子辍学。
争房十五年
15年后。陈建勇从一个精壮汉子变成了一个身体孱弱的人。
“五个人的房子,怎么能替一个人抵债?”他说,建房时与几个妹妹挖沟挑泥,满心欢畅。没想到如今租居危房,无钱医病。
一审判决后,陈建勇等4人方才知悉大哥暗地里已将共同所有的房产证抵押贷款。他们将分家析产时全家人签名的《房屋划分书》提交法庭。
1996年4月,陈家五兄妹向汉寿县房产局申请办下5个房产证。但汉寿县法院强制执行后两天,汉寿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出声明,这5个房产证作废。
汉寿县法院坚持NO0011139号房产证具有法律效力。该证却遭人涂改。
廖吉昌最早发现这一迹象。老人1997年被汉寿县纪委抽调搞行业作风评议。他说:“当时房产局为了收费,有的办了假证,让我们深入一查,结果发现陈东红借款纠纷中有6个房产证,陈东红用作抵押贷款的房产证明显是经过涂改了的。”
酉港镇当年的信用社副主任汤士勇说:“房产证当初交给我时写的就是陈东红的名字,有改过痕迹。”
陈东红坚称:“我把房产证交给汤士勇时,户主就是陈美元。刘平巨和汤士勇让我改为陈东红,我没有答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