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南市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全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济政办字〔2010〕79号)精神,区政府确定,整合济南市长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济南市长清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孟令敏 副主任:孔凡强 陈 彤 李爱国 郭淑前 委 员:刘广耀 金兴海 于存震 马 玉 吴广文 陈东风 吴志平 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承担。今后,委员会成员职务如有变化,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