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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快到了!来不及休年假,清零、跨年还是补偿?这些你必须知道!
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 www.lzjflawyer.com 发表日期: 2018/1/20 22:18:22 阅读次数: 1691 

一、休年假的正确方式

1

年假随意清零是不合法的“霸王条款”

现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能够集中布置,也能够分段布置,一般不跨年度布置。单位因消费、工作特性确有必要跨年度布置职工年休假的,能够跨1个年度布置。”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以跨年为借口随意将带薪年休假清零,否则就是侵犯了职工的休息休假权。

2

跨年休只能跨一个季度

既然根据法律规定,带薪年休假不能清零,一般也不跨年度布置,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跨1个年度布置,而且必须征得职工同意。那么,未休完的带薪年休假是不可以无限累计,因为带薪年休假也是有时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当年未休完的只能跨1个年度,也就是次年补休。至于两年之外的未休带薪年休假,除非你能够举证而且单位也没有以时效为由,否则单位拒绝补休或者补偿。

二、三薪的计算方式

如果单位因工作需求不能布置职工当年休年休假,且不能在次年补休,该怎么办?别急,法律规定可以折合成钱,而且还是高达3倍的工资!

1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2

三薪计算公式

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但单位支付的这3倍工资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当劳动者当年度未休年休假时,用人单位已经依法支付了其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另行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200%支付即可。

特别提醒:

1、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职工以用人单位未支其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中法定补偿(仅200%部分)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不宜认定属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

我们生活中可能会遇到自己想休,但是单位不给假的情况,那我们就一起看看生活中遇到这种问题,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三、如何处理带薪年假问题

1

单位不让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更改。

2、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或《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予以处罚

特别提醒:

1、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2、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公司不让职工休年假,职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

工资有争议

1、明确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时效。年休假工资的争议不属于劳动报酬争议而属于福利待遇争议,其仲裁时效应为1年(自劳动者知道或应知权益受侵之日起一年),超时效后不在保护范围。

2、准确计算带薪年休假天数和未休年休假工资。但是在一个年度内,劳动者到新单位工作,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计算。

特别提醒:

我们通常可能刚刚休完一种假期,例如产假、或者是寒暑假,那这些假期和休年假之间有什么冲突呢?接下来我们就了解了解年假是否与其他假期有冲突。

四、其他假与年假冲突

休产假并不影响休年假,但寒暑假与年假有一定的冲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魏浩征指出,在两种情况下是不能休年假的。一是非劳动关系,比如大学生实习;二是享受比年假还高一层的假期,比如寒暑假、较长的病假。

那小编现在要说说,哪些情况我们是享受不了带薪年假的,各位父老乡亲们,听好了。

五、不享受年假情形

1

不享受年假的五种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特别提醒:

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则明确提出,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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