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分 类 导 航
【劳动法规】
┝ 劳动法规
【诉讼常识】
┝ 诉讼常识
【工伤法规】
┝ 工伤法规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格式
 201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1年11月30日 鲁高法〔2011〕297号)
 济南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示催告除权判决之刍议
 济南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双倍工资案件适用范围,时效及计算方法
 14份不良资产处置的司法文件
 承兑汇票如何申请挂失止付以及挂失止付通知书的期限等相关问题~济南票据律师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诉讼常识诉讼常识 → 身体不适 劳动合同可变更~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身体不适 劳动合同可变更~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 www.lzjflawyer.com 发表日期: 2011/12/31 15:54:46 阅读次数: 1564

身体不适 劳动合同可变更~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吴某与A机械安装厂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岗位为车工。车工是一个劳动强度比较大的工作,作为一名女工,吴某开始尚能适应该工作,后来各车间承包,工作任务比较繁重,这时,吴某又被诊断患有肾结石、积水等病症。吴某认为自己身体素质下降,故向厂里提出申请,要求变更与A机械安装厂的劳动合同,调换岗位,但她的申请并没有得到厂领导的批准,遂请假在家,半个多月后,吴某接到厂里通知,要求她赶紧上班,吴某没同意,一周后,她接到厂里的处分决定。吴某不服,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厂方对其的处分决定,并在短期内为吴某调换合适的工作岗位。

    点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随着年龄的变化,身体素质会越来越下降。为了便于劳动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这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变更部分合同条款,调换工作岗位的要求是非常合理的,并可以重新协调双方利益。

    吴某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身体状况良好,而随着企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其具体工作日益繁重,而吴某的身体又被诊断患病,此时的工作岗位对于吴某来说,身体状况已不能适应,继续让吴某从事原工种,显失公平。对于上述争议的产生,企业应承担主要责任。吴某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应予支持。但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变更协议之前,原合同条款依然有效,双方都应切实遵守。

    政策链接:《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法》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上一篇:未与职工协商一致,单方续订劳动合同引争议——企业“一头热” 续订劳动合同无效
下一篇: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合法吗?不能一方说了算~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手机站管理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山东劳资纠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23楼
电话:0531-67800985 传真:0531-67800983 手机:13506405345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关键词:济南劳动仲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