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分 类 导 航
【劳动法规】
┝ 劳动法规
【诉讼常识】
┝ 诉讼常识
【工伤法规】
┝ 工伤法规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格式
 201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1年11月30日 鲁高法〔2011〕297号)
 济南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示催告除权判决之刍议
 济南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双倍工资案件适用范围,时效及计算方法
 14份不良资产处置的司法文件
 承兑汇票如何申请挂失止付以及挂失止付通知书的期限等相关问题~济南票据律师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 济南劳动仲裁律师代理王某某与济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件双倍工资获赔30余万元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济南劳动仲裁律师代理王某某与济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件双倍工资获赔30余万元
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 www.lzjflawyer.com 发表日期: 2012/5/6 17:00:08 阅读次数: 2950


济南劳动仲裁律师代理王某某与济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件双倍工资获赔30余万元

山东劳资纠纷律师网:www.lzjflawyer.com

王**2008年入职该公司,任职副总经理,月工资2万元,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由于金融危机,公司资金出现问题,双方协商工资暂按照5000元发放,其余待单位效益好转再补发。2010年公司调换总裁,新到任的总裁同胡先生合作出现问题,王**要求补发工资。遭到拒绝,理由是当时是降低工资而非缓发工资,王**无奈之下,只好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并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本案由济南劳动仲裁律师李安南律师的代理,单位在庭审中拿出了王**同该公司的海外母公司的劳动合同,来抗辩已经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拒绝履行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也拒绝承认有拖欠工资的事实。
        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经过交换证据,庭审调查和辩论,最后认定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等事实成立,判定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17万,以及双倍工资  万以及未休年休假工资   。单位不服,上诉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经过庭审,最后下达终审判决,驳回了单位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有几个特点,首先本案是涉及外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本案中王**是副总。
        第二涉及金额比较大,由于王**工资每月2万,则法院支持11个月的双倍工资,共计22万元。
        第三,本案中对方以同海外母公司的书面劳动合同来抗辩,认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个是本案的最有争议的问题。
       代理律师李安南认为:本案中对方所举的是一份英文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单位为海外注册的国外公司,而非中国公司;且合同页数不全,因此无法认定该合同的真实性,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如果认定了其海外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效,那么任何公司都可以采用海外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来和中国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一旦出现劳动争议,比如发生工伤,拖欠劳动报酬行为,那么劳动者则没有任何办法获得法律救济。因为海外公司不是中国法人单位,中国法律对其没有任何约束,这样用人单位就逃避了法律责任,任意违法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按照法律原则,该海外公司的劳动合同应视为劳务合同,而不能视为劳动合同。
济南老大合同律师-济南劳动律师李安南电话13506405345

 


上一篇:不与员工签合同 被判败诉付双薪
下一篇:劳动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提供伪造的证据怎么办?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手机站管理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山东劳资纠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23楼
电话:0531-67800985 传真:0531-67800983 手机:13506405345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关键词:济南劳动仲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