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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规劳动法规 → 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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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 www.lzjflawyer.com 发表日期: 2012/6/5 18:08:48 阅读次数: 1847

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济南劳动律师李安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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