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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符合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 www.lzjflawyer.com 发表日期: 2012/9/15 17:30:33 阅读次数: 1310

从业人员符合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李安南: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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