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槐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槐政办发〔2010〕76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区政府确定,整合槐荫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槐荫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槐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汪 浩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张子刚 (区发改委副主任、调研员)
张家铭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杰民 (区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李卫东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云铎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树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润美 (区商务局副局长)
孙 妍 (区文化局副局长)
刘兆勇 (区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马 毳 (区妇联副主席、妇儿工委办副主任)
贾莉萍 (区工商联副主席)
邱继让 (区法院民一庭庭长)
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承担。今后,委员会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