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南律师接受媒体专访——干活时受伤,公司咋不愿负全责——男子在省城一建筑工地上摔伤住院,可公司不想承担全部医药费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李培乐
在正常的上班时间,在工地干活的邵才林摔伤了,导致颈部骨折加脱位。为此,他住了13天院,花费9000多元。11月28日,他找到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要求公司承担全部医药费。可对方觉着他本人也有责任,不应由他们负全责。
工地上干活不小心摔在沟里受伤
邵才林是淄博桓台人,6月20日经人介绍来到位于浆水泉西路附近的工地干活,他所在的建筑公司是山东浩岳建设工程公司。由于能看懂图纸,并且懂技术,他在工地上也算是个技术工,带领一帮人干活。
一切都很顺利,但在10月19日出事了。当时,他正领着几个工人进行砖胎膜。为了指导工人,他踩在一道三四十厘米高的小墙上,想跨到另一道墙上。他用手扶着一道近两米的墙,想借力跨过去。没承想,他手扶的砖块突然滑落,失去重心的他一下子摔了下去。当时西面正好有一条沟,邵才林上身和头倒在沟里,脚还挂在他站的小墙上。
“后来我都不知道咋起来的。”邵才林说,起来后他自己去工房,准备换掉身上的脏衣服。这时,他感觉脖子疼痛难忍,于是请假去了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其颈5椎体上关节骨折,颈4椎向前滑脱。医生建议马上住院,以免再次发生损伤。于是,邵才林住了院。
住院期间,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到医院进行了看望,也让会计前后两次给了10000元钱用于治疗。“这10000元让我打了欠条,并不是给我的治疗费用!”邵才林的说法,浩岳公司的项目经理孙经理也给予了证实。
公司项目经理称当事人也有责任
目前,双方争议的焦点并不是建筑公司承担不承担责任,而是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的问题。
28日上午,记者和邵才林一起到工地查看了事发地点,一起找到了浩岳公司的项目经理孙先生。孙经理说,公司肯定会承担医药费,但不是全部医药费,“双方必须明确责任,如果责任全在我们,我们肯定全部承担。但这件事情,当事人也有责任!”
对于孙经理的说法,邵才林认为,在正常的上班时间受伤,施工的工地上没有警示,没有防护,也没有梯子,就冲这几样,建筑公司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此,孙经理说,如果邵才林是站在两米多高的墙上,没有防护就掉下来了,他们承担全部责任。但他是站在30多厘米高的墙上,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摔伤人的情况。孙经理说,邵才林对于这起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但邵才林表示无法接受。
律师说法—— 上班期间 工伤不区分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是否需要明确责任,以此来确定双方承担的费用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济南劳动仲裁律师李安南律师。
听完记者的介绍,李律师说,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工伤是不区分责任的。“当事人即使有过错,也不用承担责任,建筑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李律师建议,邵才林应该尽快去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认定的期限是自受伤日算起的一年时间内,但必须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凭工伤认定,当事人可以要求建筑公司承担医疗、误工和护理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