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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单位是否有终止合同选择权?济南劳动仲裁律师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李安南:昨日与最高法院民一庭王林清法官交流时谈及该问题,王法官说最高院的观点是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即无选择权。法律规定已很明确,无需在司法解释四中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