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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劳动仲裁律师专业解答:对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认定与管理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李安南:不能胜任工作和失职都是员工不能满足业务上和职责上要求的情形,是员工客观上和主观上不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的状况,但不能胜任工作和失职有着不同的法律含义,不能胜任工作是一种客观情况,故法律要求给予改善机会即培训或调整岗位,不能改善者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济南仲裁
而失职是一种主观过失,表现为劳动者未履行工作职责,严重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员工应该是别员工主观上的过失,如果并非原公主官员应,此事为一般过失,如果员工客观上因为能力只是和技能等方面不能充分满足工作需要,及时主管没有过失,可以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www.lzjf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