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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劳动律师:如何理解“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
济南劳动仲裁律师专业解答: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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