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分 类 导 航
【劳动法规】
┝ 劳动法规
【诉讼常识】
┝ 诉讼常识
【工伤法规】
┝ 工伤法规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格式
 201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11年11月30日 鲁高法〔2011〕297号)
 济南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示催告除权判决之刍议
 济南历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双倍工资案件适用范围,时效及计算方法
 14份不良资产处置的司法文件
 承兑汇票如何申请挂失止付以及挂失止付通知书的期限等相关问题~济南票据律师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 陈*与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济南有限公司仲裁申请书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陈*与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济南有限公司仲裁申请书
济南专业劳动仲裁律师 www.lzjflawyer.com 发表日期: 2017/12/23 22:54:00 阅读次数: 1937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陈*,女,19**年**月**日生,汉族,现住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10#楼****。

被申请人一: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2                       

法定代表人:罗尔·杰瑟斯·阿科斯达         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二: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济南有限公司

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150号中信广场716                       

法定代表人:倪瀛         职务:总经理

仲裁事项:

1、撤销《岗位调整通知书》,并按原劳动合同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仲裁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自200013日入职被申请人处,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任济南地区销售经理职位。期间由被申请人二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

201531,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单方违法变更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将申请人地区销售经理的职位单方变更为销售代表。

以上,被申请人的调岗行为没有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为此,申请人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诉至贵委,望贵委判如所请!

 

此致

历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安南律师(电话:13506405345,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 济南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督察委员会委员。《生活日报》律师顾问团专家律师,山东广播新闻频道《以案说法》客座律师,长期接受齐鲁晚报、齐鲁网、生活日报等媒体专访。





上一篇:郝*红与济南泰福金贸易有限公司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下一篇:质证代理意见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手机站管理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山东劳资纠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23楼
电话:0531-67800985 传真:0531-67800983 手机:13506405345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关键词:济南劳动仲裁律师